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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立法者与法学教授: 欧洲法律史篇 - 图书

    导演:R·C·范·卡内冈
    蓝色的欧罗巴文明,孕育出海洋法(即普通法)与大陆法这两颗镶嵌在欧洲版图上的璀璨明珠,它们是环肥燕瘦,各擅其美。本书作者正是为这一迷人的法律风景线所吸引,以一个法律史学家所独有之敏锐目光与厚实功底,带领大家透视美丽面纱背后的庐山真面目,并采用比较与历史的研究方法,将笔锋游刃于英伦诸岛、美利坚与欧陆之间。故,本书虽小,却融会贯通了法律、历史、政治、民族、语言、宗教等学识,不失为欧洲法律史之微型画卷。这不是一本诘屈聱牙的学术专著,它是作者执鞭剑桥时,面向学子传道授业谆言之集结。既无缘于蒙沐教泽,且通过这方小小的扩音筒,去聆听那来自康桥遥远的回响!
    法官、立法者与法学教授: 欧洲法律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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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立法者与法学教授: 欧洲法律史篇 - 图书

    导演:R·C·范·卡内冈
    蓝色的欧罗巴文明,孕育出海洋法(即普通法)与大陆法这两颗镶嵌在欧洲版图上的璀璨明珠,它们是环肥燕瘦,各擅其美。本书作者正是为这一迷人的法律风景线所吸引,以一个法律史学家所独有之敏锐目光与厚实功底,带领大家透视美丽面纱背后的庐山真面目,并采用比较与历史的研究方法,将笔锋游刃于英伦诸岛、美利坚与欧陆之间。故,本书虽小,却融会贯通了法律、历史、政治、民族、语言、宗教等学识,不失为欧洲法律史之微型画卷。这不是一本诘屈聱牙的学术专著,它是作者执鞭剑桥时,面向学子传道授业谆言之集结。既无缘于蒙沐教泽,且通过这方小小的扩音筒,去聆听那来自康桥遥远的回响!
    法官、立法者与法学教授: 欧洲法律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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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者的法理学 - 图书

    导演:强世功
    序言 法理学与民族命运 致谢 第一编 第一章 迈向立法者的法理学 一、问题的提出 二、没有国家的法律观 三、法律人的法理学 四、国家与法律 五、立法者的法理学 结论 第二章 “宪法司法化”的悖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违宪审查”还是“司法判断” 三、“宪法缺场”的话语悖论 四、国家转型的宪政悖论 五、国家转型与法学家伦理 第二编 第三章 基本权利的宪法解释 一、问题与方法 二、“受教育权”的侵权法解释及其限度 三、宪法的结构解释:原旨与文本 四、人民为什么要受教育? 结论 第四章 谁来解释宪法? 一、问题与方法 二、宪法解释权:排他性的专属权 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手段 四、“审判权”与宪法解释权 五、法律选择权:隐含的违宪审查权 六、二元违宪审查体制 结论 第五章 共和政体下的“个案监督” 第六章 司法审查的谜雾 第七章 自然权利与领土主权 ...(展开全部)
    立法者的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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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者的法理学 - 图书

    导演:强世功
    序言 法理学与民族命运 致谢 第一编 第一章 迈向立法者的法理学 一、问题的提出 二、没有国家的法律观 三、法律人的法理学 四、国家与法律 五、立法者的法理学 结论 第二章 “宪法司法化”的悖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违宪审查”还是“司法判断” 三、“宪法缺场”的话语悖论 四、国家转型的宪政悖论 五、国家转型与法学家伦理 第二编 第三章 基本权利的宪法解释 一、问题与方法 二、“受教育权”的侵权法解释及其限度 三、宪法的结构解释:原旨与文本 四、人民为什么要受教育? 结论 第四章 谁来解释宪法? 一、问题与方法 二、宪法解释权:排他性的专属权 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手段 四、“审判权”与宪法解释权 五、法律选择权:隐含的违宪审查权 六、二元违宪审查体制 结论 第五章 共和政体下的“个案监督” 第六章 司法审查的谜雾 第七章 自然权利与领土主权 ...(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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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当·斯密:商业生活的立法者 - 图书

    导演:娄林 主编
    本书是“经典与解释”辑刊第62期。本期论题是“亚当·斯密:商业生活的立法者”,论题部分收录四篇文章:美国学者汉利就民众对于民族认同的分歧,重新了思考启蒙运动时期两位思想领袖亚当·斯密与卢梭的贡献,尤其是他们的“立法者科学”概念;《市场的修辞》一文探讨了斯密对承认、话语以及交换的论述;怀特曼的文章分析了斯密和观念史;《自然与哲学》一文则展现了斯密对廊下派、审美协调与想象的论述。本期的“思想史发微”收录了马蒂卡拉的《施拉姆与统治标志》,“旧文新刊”则收录了胡樸安的《荀子學説》。
    亚当·斯密:商业生活的立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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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立法与自由 - 图书

    导演:哈耶克
    三卷本的《法律、立法与自由》由“规则与秩序”、“社会正义的幻象”和“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三部分组成。本书是第一卷。尽管哈耶克费了很大的力气探讨法律与立法的关系,本书却并非是一部专业的法律学著作。他的法律理论是以解决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之关系的问题为旨归的。同时,法律理论在哈耶克的著作当中又成了理解个人自由与社会治学之关系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前提。 哈耶克对于组织持悲观态度。他认为,所谓的秩序其实可分为“自生自发的秩序”与“组织秩序”,而这两种秩序是完全不同的。它们分别由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来支配。既然社会规则主要体现在法律,那么也就有自由的法律与立法的法律的区别。通常我们所说的“社会的”或者分配的正义,只是在组织秩序中才具有意义。而它在自生自发的秩序中,也就是亚当・斯密所说的“大社会”或者卡尔・波普尔所谓的“开放社会”当中,则毫无疑义且与之完全不相容。值得...(展开全部)
    法律、立法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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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立法与自由 - 图书

    2002
    导演:哈耶克
    三卷本的《法律、立法与自由》由“规则与秩序”、“社会正义的幻象”和“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三部分组成。本书是第一卷。尽管哈耶克费了很大的力气探讨法律与立法的关系,本书却并非是一部专业的法律学著作。他的法律理论是以解决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之关系的问题为旨归的。同时,法律理论在哈耶克的著作当中又成了理解个人自由与社会治学之关系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前提。 哈耶克对于组织持悲观态度。他认为,所谓的秩序其实可分为“自生自发的秩序”与“组织秩序”,而这两种秩序是完全不同的。它们分别由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来支配。既然社会规则主要体现在法律,那么也就有自由的法律与立法的法律的区别。通常我们所说的“社会的”或者分配的正义,只是在组织秩序中才具有意义。而它在自生自发的秩序中,也就是亚当・斯密所说的“大社会”或者卡尔・波普尔所谓的“开放社会”当中,则毫无疑义且与之完全不相容。值得注...(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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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立法与自由 - 图书

    导演: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
    本书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外国法律文库丛书”的一种,此为第二版。 本书是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本世纪最重要的自由主义理论家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历经17年的思考而分别于1973年、1976年和1979年发表的最后一部系统性的学术著作。这部重要著作大体上依据“法律、立法与自由 ”这个总标题所关涉的庞大主题而相应地被分成三卷:第一卷为“规则与秩序”,第二卷是“社会正义的幻象”,第三卷则是“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哈耶克在这部著作中详尽讨论了法律与立法之间的关系,并阐明了“进化论理性主义”的法治观;他经由法律理论的阐发和建构,最终完成了他从社会理论到自由理论再到法律理论这一宏大的自由主义社会哲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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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立法与自由 - 图书

    2002
    导演:哈耶克
    三卷本的《法律、立法与自由》由“规则与秩序”、“社会正义的幻象”和“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三部分组成。本书是第一卷。尽管哈耶克费了很大的力气探讨法律与立法的关系,本书却并非是一部专业的法律学著作。他的法律理论是以解决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之关系的问题为旨归的。同时,法律理论在哈耶克的著作当中又成了理解个人自由与社会治学之关系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前提。 哈耶克对于组织持悲观态度。他认为,所谓的秩序其实可分为“自生自发的秩序”与“组织秩序”,而这两种秩序是完全不同的。它们分别由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来支配。既然社会规则主要体现在法律,那么也就有自由的法律与立法的法律的区别。通常我们所说的“社会的”或者分配的正义,只是在组织秩序中才具有意义。而它在自生自发的秩序中,也就是亚当・斯密所说的“大社会”或者卡尔・波普尔所谓的“开放社会”当中,则毫无疑义且与之完全不相容。值得注...(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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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立法与自由 - 图书

    导演:哈耶克
    三卷本的《法律、立法与自由》由“规则与秩序”、“社会正义的幻象”和“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三部分组成。本书是第一卷。尽管哈耶克费了很大的力气探讨法律与立法的关系,本书却并非是一部专业的法律学著作。他的法律理论是以解决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之关系的问题为旨归的。同时,法律理论在哈耶克的著作当中又成了理解个人自由与社会治学之关系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前提。 哈耶克对于组织持悲观态度。他认为,所谓的秩序其实可分为“自生自发的秩序”与“组织秩序”,而这两种秩序是完全不同的。它们分别由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来支配。既然社会规则主要体现在法律,那么也就有自由的法律与立法的法律的区别。通常我们所说的“社会的”或者分配的正义,只是在组织秩序中才具有意义。而它在自生自发的秩序中,也就是亚当・斯密所说的“大社会”或者卡尔・波普尔所谓的“开放社会”当中,则毫无疑义且与之完全不相容。值得...(展开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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